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

大官們,請別嫁禍給弱勢的「小攤販」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大官們請別嫁禍給弱勢的「小攤販」
      部長級的官員和食藥署副署長,把大量使用餿水油的大食品公司,不知無知還是故意,推給夜市攤販,這種不知究裡就以想當然爾,信口開河的嫁禍於攤販,真是可惡至極。當然有些貪圖方便的攤販,也使用購買黑心官員給經Gmp認證,黑心油品公司的桶裝油,但據我所知因攤販使用豬油的油量有限,或炸油時順便炸蔥酥或蒜酥,多數都是自己買豬油自炸,反倒是用過的廢油倒入餿水桶內,或為避免亂倒污染溝渠,集中後大多數免費送給撿拾廢油處理者。(攤販並不知回收後賣給他們,都認為是製造肥皂用)。
       我真搞不懂,從事飲食的小攤販,每年都得接受衛生講習,衛生官員總要告訴小攤販,因食材感染葡萄鏈球菌或大腸桿菌都得負刑責,為什麼官員們對大企業的食品公司會那麼寬容!對大企業的縱容,有何企圖有固定的抽成嗎?真叫人懷疑。不然怎的每次食安問題發生,都要推給下遊承銷商或小攤販們去分擔虧損與責任。還是吃定了攤販這些弱勢族群!就像歐洲的導遊把偷、搶、拐、騙⋯⋯等做壞事的,都要推給吉普賽人嗎?還是大官們把給不起政治獻金或紅包的攤販一直當賤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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