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統說話不算話,出錯了長官找下屬當替死鬼,軍官下命令害死人推給小兵,好像國民黨執政這一套還滿風行的。上行下效,還是如法泡製,我看這得請教余文如何忠心護主,大水庫、小水庫怎麼互通。
行政單位有文書為憑,誰簽名誰負責還好。到時候出了事有憑有據,當兵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長官命令不得不從,不從會以抗命處分。聽命行事,出了事遇到孬種的長官,不願承擔,小兵只有嘔死,冤死。此後家有子弟當兵,要怎麼辦?如何自保?營區裝監視器不可靠,可能被消磁,自備錄音筆可能被沒收,在團隊面前下命令,其他隊員可能被封口。哎呀!該怎麼辦?我絞盡腦汁,想到一個比較可行的方法,以後軍官在對小兵下達命令之前,需先以e-mail知會當兵子弟的父老或可信賴的家人,不知各位看官以為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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